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全面主持工作)
全面主持学院党政工作,分管学院党务工作、学科、教学、财务、队伍建设、统战、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工作,实验室建设(含生物园、标本馆)与安全、资产、图书资料建设等。
副院长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科学研究、研究生工作。
院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作好学院党务工作,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工会工作、宣传工作、校友工作、纪检工作等。
挂职副院长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协管学院日常教学工作、各类实习、实践及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