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全面主持工作)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财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院党委书记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实验室、资产、继续教育工作。
副院长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科研工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院党委副书记
分管学院学工全面工作,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负责宣传、工会、校友、创新创业工作。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