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全面主持工作)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财务、实验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建设、综治维稳、离退休、档案工作,协管教学等工作。
副院长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科学研究、研究生工作。
院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作好学院党务工作,分管学院学生工作、工会工作、宣传工作、校友工作、离退休工作等。
挂职副院长
协助院长完成学院行政工作,协管学院日常教学工作、各类实习、实践及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