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推荐细则
院属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院2018年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玺
成 员:王宏冀 龙雪鸣 蒋本桂 李凯琴 李玉峰 谭树华
王能强 易 俗 邓森文 张大为 周定港 张 煜
陈芝兰 陈远其 彭喜旭 许爱清
二、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每生8000元。
四、评选名额:1人
五、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诚实守信,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80分。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8%(以“平均学分绩点”比较,下同)。
(3)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国家计算机二级成绩合格。
(5)CET-4成绩合格(没有参加CET-4考试的大二学生上学年英语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6)上学年各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良。
(7)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文体活动,如假期社会实践、阳光伙伴活动、学院各项文娱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实验室组织的各项省赛、党员一帮一活动、秋季运动会等,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8)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就业协会主席、副主席、党建会会长、副会长、学生会各部长、副部长、新生助理班主任、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心理委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两项以上(含两项)。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评审程序
① 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 各班级务必在9月10日中午12:00-12:30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档)交至院学工办125办公室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
③ 勤工助学部整理材料后交给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建议与监督,最后再出终榜。并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6、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工作要求
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公示时不仅公布本学院监督邮箱2728961374@qq.com,同时会公布“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xgc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0731-58290703)。
在推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勤工部陈琳倩(QQ:1642185914)联系。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