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院2017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玺
成 员:蒋本桂 王宏冀 龙雪鸣 李凯琴 刘丽莉 肖璐 白宁宁 李玉峰 谭树华 王能强 易俗 邓森文 张大为 陈芝兰 张煜 周定港
二、奖助学金项目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24人)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5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德育测评为优秀或良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对于国家计算机二级、CET-4或CET-6成绩合格或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已认定为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有处分者、恶意欠缴学费者(不办理贷款、不办理缓缴手续)不得参评。
4、评审程序
① 学生填写并打印《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 各班级务必在10月30日下午12:30-13:00将《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交至院学工办125办公室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
③ 勤工助学部整理材料后交给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建议与监督,最后再出终榜。
5、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156人)
1、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为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三等为2000元/年,各档比例分别为1:1:1。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细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2017-2018学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评审时尽量杜绝出现凭个人感情选取的情况,必须严格进行,做到对
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以达到资助真正有困难的学生的目的。
(7)评议小组时除了按基本的申请认定材料,还需结合他们平时的消费表
现,购买高级化妆品,着名牌服装,铺张浪费现象则可先考虑其他生活简朴,
此现象严重者则可考虑取消其申请资格。
(8)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
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
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等优先考虑。
(9)情况填写需具体,需写出家庭的直系成员,如有病症则具体说明,如年
老体衰,则注明具体的年龄,如家里欠债则要写明具体数额,家庭兄妹上学也写
清具体情况(是上初中,高中,大学,还是职高,贵族学校),其他特殊情也需详细说明。
(10)如申请学生有违反学院四查及学校纪律,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等现
象,则靠后考虑。
4、评审程序
(1)依据每班的学生人数,做出具体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各班依据具体的名额分配表,严格按照评定细则择难推荐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选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在班级qq群里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2份《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勤工助学部收集整理相关申请学生材料,并把相关材料交给各年级辅导员或班主初审,依据评定细则,辅导员或班主任择难推荐困难学生,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再把初步确定名单交给学院副书记审核,确定名单,并公示名单,至少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的建议与监督,再出最终名单
(5)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依据评定细则,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1、此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所制定的评定细则评审,不得徇私,全过程要公平,公开,公正。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若有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电话:0731-58291610,或反馈至邮箱2728961374@qq.com;也可将意见反馈至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dxs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58290703。
三、时间安排
时 间 |
完成内容 |
10.24(12:40-13:30) |
召开班团会议,安排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相关的工作 |
10.30(12:30-13:00) |
各班上交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
四、工作要求
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公示时不仅公布本学院监督邮箱2728961374@qq.com,同时会公布“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dxszzb @hnust.edu.cn)”。
在推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勤工部李探宙(183-9023-8281)联系。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0月24日
《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1、不可更改表格形式,除需要签名的地方手写外,其余填写内容统一打印出来。
2、“学习成绩”栏“必修课”为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优秀”门数指的是85分以上(含85分)以及成绩表上为“优”的课程门数, “良好”门数指的是75-84分以及成绩表上为“良”的课程门数。“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考评成绩”统一填“无”。
3、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格式为xxxx.xx,政治面貌为群众、共青团员、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其中一种,民族填写为x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