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第二十五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在我校开展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十七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廖湘岳
副组长:尹风雨 何正良 吴亮红 李海萍 蒋利平
马缤辉 李友桥
成 员: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工作小组:
组 长:马缤辉
副组长:陈正红 高如高 李 搏 唐翠柳 郑艳红
成 员:各学院团委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
办公室设校团委
二、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其中“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和“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评选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本校团队(包括社团)。凡两年之内获评过“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某一奖项的个人或团队,不再重复参评同一奖项;凡2021年获评过“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奖项的个人或团队,今年不再参评任何奖项。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无学术不端行为;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团队成员应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所获荣誉需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在读期间所获,其中团队成立时间原则上需要1年及以上(截止到2022年9月1日),每人(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社会责任感强,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在防控一线、物资募捐、防护教育、网络宣传、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表现突出。
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在抗疫工作中,守岗尽责,全力以赴,勤苦耐劳,持之以恒,热情友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多次登载;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特困生)且生活简朴;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15%。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其事迹在校级以上刊物刊登,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等。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应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10月上旬)。各学院自行印制设计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校团委下发相关文件至各院团委,把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总支、团支部。
2.活动报名(10月上旬)。即日起开始到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需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名个人或团队,个人与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报送材料。参评者需填报申报表(附件1-2),并提供个人成绩单;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等。申报者为团队则需提供挂靠单位、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相关信息。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10月中旬)。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阶段将直接予以淘汰。
2.初评公示(10月中下旬)。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参与投票评选。
3.宣讲会(10月下旬)。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事迹宣讲场次不少于3场,具体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协调组织并将宣讲情况总结材料发送给校学风建设部邮箱:hnkdxfjsb2021@163.com。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投票得分占比10%)。具体投票时间和方法另行公布;
(2)班级代表投票(投票得分占比30%)。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投票过程须拍照留存,选票须保存档案;其次,各学院统计好班级投票结果,填写《班级投票情况登记表》(初评之后发放),附各班投票照片等材料报送校团委;
(3)评委会投票(投票得分占比60%)。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
2.名单公示(11月中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