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创新实践能力测评认定细则
注意:所有申报奖项均为2020年11月-2021年9月所得
(一)职业技能类(B1):
(1)测评内容。学生参加英语水平考试(CET、PEST、托福、雅思等)或其他语种语言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2)计分标准。学生所获证书等级由学院学生评价与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证书难易程度予以认定,参照表2加分。同一类型项目以最高分记,不累计加分。如未下发证书,可凭借查询截图为佐证。
表2:职业技能类加分标准
等级 |
I(初)级 |
II(中)级 合格 |
III(高)级 优秀及以上 |
外语类 |
CET4 |
CET6,日本语能力考试 |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二级 |
计算机三级 |
计算机四级 |
职业资格证类 |
机动车驾驶证,营养师 |
附表一中除前面两项外其余职业资格证类证书均算在此类 |
|
记分 |
4 |
6 |
10 |
(二)学科与文体竞赛类(B2):
(1)校内外学科、科技及文体竞赛活动获奖情况。
(2)学院举办的算院级,学校举办的算校级,依据证书上的签章来评定级别,同一项目不同等级只记最高分。
表3:学科与文体竞赛类加分标准
获奖成果 |
等级 |
国家级 及以上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特等奖 |
30 |
22 |
16 |
10 |
4 |
|
一(金奖/1、2名) |
20 |
18 |
12 |
8 |
3 |
|
二(银奖/3、4名) |
15 |
12 |
8 |
6 |
2 |
|
三(铜奖/5、6名) |
12 |
8 |
6 |
4 |
1 |
|
优秀奖、鼓励奖、 入围奖(7、8名) |
8 |
5 |
4 |
3 |
0.5 |
|
综合素质竞赛活动 |
15 |
10 |
8 |
5 |
2 |
|
科 研 立 项 |
15 |
10 |
8 |
5 |
2 |
|
发 明 成 果 |
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加为3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10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加6分。 |
(三)出版著作或公开发表论文及作品类(B3):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文学、艺术等论文(作品),按表4加分。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合著、主编、参编者按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
表4:出版著作或文学、艺术等论文(作品)加分标准
类别 |
学术著作 |
文学、艺术等论文(作品) |
分值 |
8-20 |
5-15 |
(2)在各类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按表4加分。所有论文加分须有出版刊物作为证明材料,录用通知原则上不作为加分依据;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被转载、收录的论文按最高级别刊物计分
表5: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期刊类别
作者类别 |
SCI1、SCI2区、SSCI1区和其他SSCI来源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顶级权威期刊 |
SCI3、SCI4区、EI、CPCI、CSSCI来源期刊或集刊、CCF-B、人民日报 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资料 |
CSCD、核心期刊、未进入SCI、EI、SSCI和A&HCI源期刊的国外其他学术期刊、大型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等 |
其他具有正式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学术期刊 |
独著、合著(第一作者) |
30 |
20 |
10 |
6 |
合著(其它作者) |
8 |
4 |
3 |
2 |
(3)文学、艺术作品宣传报道情况,所有作品加分应出具证明(广播、电视发表作品要有播出单位的播出证明或影音复制件)材料,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同一作品被不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集体合作作品如第一作者为教师则相应第一个学生作者认定为第一作者。学生记者、编辑等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在校级以上合法媒体发表的新闻作品可纳入加分范畴。累计分数原则上不超过15分。
表6:文学、艺术作品宣传报道加分标准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10 |
6 |
3 |
1 |
(四)社会工作类(B4):
(1)在学生各级组织、社团、协会或志愿服务团体任职履职等情况,兼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可重复加分,学生申请时只能选择主要次要学生干部,不能选择分值,班主任审核后,会进行调整。所有任职情况以上一个学年为准。例如,现任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不可申请部长,副部长等加分项。
表7:学生干部加分标准
类别 |
学生干部工作岗位 |
计分 |
主要学生干部 |
校级、院级主席团成员 |
8 |
校、院级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社团社长、副社长、助班 |
5 |
|
|
班长、团支书 |
3. 5 |
其他学生干部 |
学习委员,部门委员(申请时在项目名称选项卡选择社团主要负责人,在职务名称处备注详细:某部门委员或某班级学习委员) |
2 |
(五)社会实践类(B5):
(1)社会实践获奖方面: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特别是各种协会、社团、网站所设奖项)级别需由相应组织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认定书或证书。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获奖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同一事迹获得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五四评优中所获得的证书(例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记者等)均算为此类中先进个人项。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可申请加4分,获得青马结业证书可申请加4分。
注:湖南省普通高校“书香战‘疫’”视频学习活动证书、全国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证书等学院暂不予进行加分。
表8:社会实践类加分标准
级别 |
国家级及以上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
优秀团队 |
负责人 |
12 |
10 |
8 |
5 |
2 |
成 员 |
8 |
6 |
4 |
2 |
1 |
|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
10 |
8 |
6 |
4 |
2 |
|
撰写的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
10 |
8 |
6 |
4 |
2 |
(2)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人员,依据校团委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在测评学年度参加经学院认证的志愿服务的次数,按表8加分。具体次数以学院出示的文件为准,其中三下乡记为五次。
表9:社会志愿服务加分标准
志愿服务次数(次) |
10次及以上 |
6-8次 |
3-5次 |
2次 |
计分标准 |
6 |
4 |
2 |
1 |
(3)班集体、团支部等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院以上组织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的,主要指校、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上一年度获得校、院级优秀班集体、模范班集体、百优宿舍、文明宿舍、以及团活十佳风采奖等,其班级、宿舍所有成员按表10加分。
表10:先进集体加分标准
级别 |
国家级及以上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全体成员 |
8 |
5 |
4 |
3 |
2 |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1年8月11日
附表一: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学分类别 |
学分子类 |
项目名称 |
认定要求 |
组织单位 |
1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挑战杯”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 省级:共青团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厅、科协、学联 |
2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教育部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3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力学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共同主办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4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ACM学会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5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高等教育司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6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传媒大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7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教育部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8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省级,获得奖励 |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9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省级,获得奖励 |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10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
省级,获得讲理 |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11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日语演讲比赛 |
省级,获得奖励 |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 |
12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教育部高教司 |
13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音乐教育专业 |
湖南省教育厅 |
14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15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级: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16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 |
获得奖励 |
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EFMD)官方认证 |
17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测绘技能创新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中国测绘学会 省级:湖南省测绘学会 |
18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测绘科技创新论文大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测绘学会 |
19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
20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湖南省大学生物理竞赛 |
省级,获得奖励 |
湖南省物理学会 |
21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高校“创意丶创新丶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电商协会、教育部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22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23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商科院技能大赛财会知识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24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模拟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25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展中心、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6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人工环境工程学科奖学金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全国高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 |
27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国家级: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学会教育地质研究分会 |
28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大学生结构设计 |
省级,获得奖励 |
中南大学与省建设厅 |
29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芙蓉杯”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作品获得等级奖励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学会备案认证) |
30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
省级或国家级,作品获得等级奖及 |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学会备案认证) |
31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 |
国家级,作品获得“红星奖”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学会备案认证) |
32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虚拟仪器设计大赛 |
国家级,作品获得等级奖励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
33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获奖 |
国家级,作品获得等级奖励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34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
省级或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数学会 |
35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建筑学会与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36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中国GIS软件开发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中国GIS协会 |
37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全国大学生规划设计及社会调查报告评优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全国高等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38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湖南省地理竞赛 |
省级,获得奖励 |
湖南省地理学会 |
39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环境友好科技竞赛 |
国家级,获得奖励 |
清华大学等 |
40 |
创新学分 |
竞赛类 |
湖南省大学生艺术展览 |
省级,获得奖励 |
湖南省教育厅 |
41 |
创新学分 |
项目类 |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
主持省级或国家级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内容并结题 |
|
42 |
创新学分 |
项目类 |
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 |
主持省级或国家级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内容并结题 |
|
43 |
创新学分 |
知识产权类 |
发明专利 |
专利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44 |
创新学分 |
知识产权类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46 |
创新学分 |
知识产权类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47 |
创新学分 |
知识产权类 |
作品著作权 |
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48 |
技能学分 |
计算机类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等级证书(一~四级)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49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日本语能力考试 |
2级及2级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50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
非英语专业,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51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 |
非英语专业,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52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湖南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三级) |
艺术、体育类专业,合格证书 |
湖南省教育厅 |
53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 |
非英语专业,C等以上合格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54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
英语专业,成绩合格证书 |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55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
英语专业,成绩合格证书 |
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56 |
技能学分 |
外语类 |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
2级及2级以上 |
国家人事部 |
57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景观设计师(员) |
资格证书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58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级及以上 |
公安部 |
59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教师资格证 |
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部 |
60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 |
61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
内部审员资格证书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62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见习工业工程师资格证 |
见习工业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
63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助理机械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 |
64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机械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 |
65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电子工程师 |
初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
中国电子学会 |
66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类 |
电气工程师 |
初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
67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化学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人事部 |
68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环保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人事部 |
69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质量工程师 |
资格证书 |
人事部 |
70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秘书资格证 |
秘书资格证书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71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 |
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
国际汉语教师协会(INTERNATIONAL CHINESE LANGUAGE TEACHERS ASSOCIATIOS) |
72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记者证 |
记者证书 |
新闻出版总署 |
73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新闻出版总署 |
74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专业裁判证 |
二级裁判证以上(含二级) |
省体育局 |
75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
二级指导员证以上(含二级) |
省体育局 |
76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77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导游资格证 |
导游资格证书 |
国家旅游局 |
78 |
技能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会计证 |
会计证资格证书 |
财政部 |
79 |
技能 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司法部 |
80 |
技能 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
合法证书 |
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 |
81 |
技能 学分 |
职业资格证类 |
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 |
合法证书 |
国际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协会(I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