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制度

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20年8月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华

副组长:孙远东

成 员:王海华、严明理、孙远东、曾嘉、周定港、罗玺、

彭佳师

工作小组:

组 长:孙远东

副组长:彭佳师

成 员:孙远东、彭佳师、肖艳、刘文海、宿庆、汪琼、梁芳、白宁宁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8月


目录

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

总则…………………………………………………………………………… 1

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与贮存………………………… 2

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 3

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5

生命科学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退库与相关废弃物处理…………… 6

生命科学学院危险废物处理的安全管理规定………………………………… 7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特种设备(高压气瓶)安全管理………………… 8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特种设备(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9

气瓶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0

高压气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

附件: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本(安全员用)》样式…………… 13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登记本(实验员用)》样式…………… 14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取单(领用人填写)》样式……………… 15



生命科学学院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总则

(1)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措施。实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3)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直接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五双”制度执行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双锁”的钥匙,现场参与药品的收发和运输,监督药品的使用,安全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4)建立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双台账制度,除安全员外,实验员对于各自经手的所有易制毒易制爆药品也需记录相关台账。台账应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以及使用人使用情况和废弃物流向,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药品所有人必须一致,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验员和安全员应定期对照各自台账,发现不一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责任人,查明原因,排除隐患。

(5)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外流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与贮存管理

(7)严禁非法购买和贮存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8)因教学和科研活动需要购置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申请,由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定期提交国资处,国资处向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申请许可或备案,统一购买。一般每学期集中购买一次。科研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从相关教师科研账户支出费用。

(9)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到货验收时,保管人员(安全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若不相符或包装有破损的可以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院和国资处作出相关处理。

(10)保管人员(安全员)应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时,对药品进行编号,分类存放,并清晰记录药品所有人。应为教学用和科研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分别建立台账,对入库的药品做到准确归属,并在入库时通知相关药品所有人相关的品名、数量等信息。

(11)不论是教学或是科研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都应统一贮存于指定的药品库房,实行双人双锁,专人(安全员)管理。严禁私自在实验室或其他未经许可的地方长期贮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12)本科教学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的相关信息,各实验员也应在各自台账本上有详细记录,对各自名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要有准确掌握。

(1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一律不外借或赠送,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14)安全员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安全检查,保持库房整洁,排除安全隐患。

(15)对于过期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而需要报废的药品,安全员应按要求打包好,待废物处理企业集中收走处理。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并通知药品所有人。

生命科学学院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

(16)不论是教学或是科研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都应按需按量领取,不得隐瞒实验需求量而领取远超实验需求的药品。

(17)本科教学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由相应实验员提前联系安全员,由安全员联系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并按约定好的领取时间领取药品。领取前,领取人应在安全员处如实填写《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本》(见附件)和《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药品领取单》(见附件)。填写资料完整后,到达药品库房,由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同时持钥匙,从库房取出相应药品,交给领取人。实验员处也应在各自台账本中记录相关过程。

(18)相关教师因科研活动需要领用其借存在库房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应由相关教师(领取人)本人提前联系安全员,由安全员联系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并按约定好的领取时间领取药品。领取前,领取人应在安全员处如实填写《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本》(见附件)和《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药品领取单》(见附件)。填写资料完整后,由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同时持钥匙,从库房取出相应药品,交给领取人。

(19)相关教师因科研活动需要领用其借存在库房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但本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委托实验员老师或研究生代为领取,但需要向安全员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本科生原则上不能代为领取。

(20)本科教学用药品原则上不用于教师科研活动,但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且有剩余的情形下,可以适当支持教师科研活动。需要使用的教师应向相应实验员老师提出申请,由实验员老师按程序领取,实验员老师需现场参与药品的收发和运输,监督药品的使用,负责未使用完的药品的退库和废物的收集,安全员和实验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21)安全员有权对于不按要求领取、使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药品或产生的相关废弃物不按要求处理的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实验教学中心有权拒绝发放药品。

生命科学学院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22)使用人应熟悉相关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危险特性和危险处置措施,在提运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药品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

(23)本科教学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应在使用前向学生详细说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危险特性、使用注意事项和危险处置措施,在使用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指导,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实验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应填写《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登记本》(见附件)。

(24)科研活动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有两人(或以上)在实验现场,以充分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形。研究生在未充分熟悉和熟练使用相关药品的使用时,导师应给予充分的指导,在确保安全的情形下才可允许研究生使用,导师时学生安全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第一责任人。

(25)安全员、相关实验员和相关教师应负责监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过程,对不按要求使用的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


生命科学学院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退库与相关废物处理

(26)不论是本科教学活动或是科研活动领取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当天使用完成后,应将空瓶和产生的废物收集、打包,转移至相应实验员老师处理,并告知废物产生过程、成分、危险特性、贮存注意事项等信息,在实验员处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随意丢弃危险废物。

(27)实验员有义务接收危险废物,并按《生命科学学院危险废物处理的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实验员和安全员应定期对照各自台账,发现不一致的应及时联系相关责任人,查明原因,排除隐患。

(28)未使用完的剩余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应由领用人在当天通过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退还药品库房保存,原则上不得在实验室或其他非指定的地点过夜,需要连续使用或其他特殊情形的除外。退库时应配合安全员和实验员做好相应记录。


生命科学学院

危险废物处理的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湘潭经开区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实验中心制定了教学和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的安全规定。

(1)危险废物一般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或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或液体废物;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或使用后产生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危险废物必须按特性进行分类贮存,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合适且完好无损,严禁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3)在贮存场所以及废物包装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标识参照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应注明责任人(包括联系方式)、废物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数量、产生时间以及安全措施。

(4)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以及处理等过程必须有台账记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等内容。

(5)危险废物产生后应及时整理,贮存至专门的存放地点,不得长期存放在实验室或其他非指定的场所。

(6)教学和科研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严禁随意丢弃至普通垃圾桶或倾倒至下水道。应及时、正确地收集至合适的容器,并转移给实验员老师,告知废物产生过程、成分、危险特性、贮存注意事项等信息,在实验员处做好记录。

(7)各实验员老师是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人和执行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汇总、贮存、打包、处理等过程;负责危险废物相关标识的填写和张贴;负责相关台账记录;负责危险废物存放处的安全管理。

(8)本规定与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特种设备(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气体钢瓶是储存压缩气体的特制的耐压钢瓶。使用时,通过减压阀(气压表)有控制地放出气体。由于钢瓶的内压很大,而且有些气体易燃或有毒,因此钢瓶的使用要规范操作,时刻注意安全。

一、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管理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气瓶需固定,危险气瓶需放入专门的气瓶柜。

3、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严禁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搬运气瓶时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同时注意不要将瓶阀对准人身体,气瓶帽要拧紧。

4、充装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5、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6、气瓶瓶体有缺陷、变形、过期、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高压气瓶使用管理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三瓶。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气瓶嘴开启时不能朝着人体方向。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不准存放在有火源的地方或直接靠近有火和热源,不准在露天爆晒,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 2kg/cm2~3kg/cm2表压)H2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8月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 按照《生科院特种设备(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气瓶进行日常管理。

    2. 负责气瓶使用时的安全事项的告知和监督。

    3. 负责气瓶日常使用状况的记录。

    4. 负责气瓶的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查以及维护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

    5. 负责实施气瓶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措施。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8月


高压气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高压气瓶泄露应急处理

发生泄漏时,实验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应迅速关闭气阀并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空旷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如果泄露的是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应切断火源,打开门窗,待气体散发完全后才可进入。如果泄露不能有效控制,应及时拨打119。

二、 高压气瓶燃烧应急处理

立即疏散气瓶所在实验室附近的全部人员,拨打119,远离现场。

三、 高压气瓶爆炸应急处理

若爆炸并着火燃烧,应立即疏散实验室附近的全部人员并拨打119,如已造成伤亡,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组织救助并拨打120.若爆炸后没有燃烧,也应立即疏散实验室附近的全部人员,如已造成伤亡,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组织救助并拨打120.

四、 气瓶所在实验室发生燃烧应急处理

立即疏散实验室附近的全部人员,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拨打119,同时组织灭火自救工作。如果火势较大,来不及转移气瓶,应远离现场。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8月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以及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发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识教育。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能培训教育。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8月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本(安全员用)

第   页

序号

日期

出/入库

药品名称

药品编号

数量

药品用途描述

领用人

审批人

备注

注:(1)审批人指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指定人员)。(2)未使用完的药品退库请在备注栏备注该药品领取时的序号。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登记本(实验员用)

第   页

序号

日期

药品名称

药品编号

药品用途

领用

数量

消耗

数量

剩余药品处理

废物是否按要求处理

使用人

实验员

数量

退库时间


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取单(领用人填写)

领用人及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

药品名称

领取量

预计使用量

预计退库量

用途

(科研/教学)

使用地点

(房间号)

领用编号

安全员意见

(含签名)

请简要描述所领用药品在相关实验中的用途和实验过程。

请简要描述所产生废物的种类、主要成分及贮存注意事项。

废物接收实验员:  

注:领用编号指《生科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本(安全员用)》上的对应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