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历史文化研究

清末民国时期的湘潭槟榔业

作者 张作奇

槟榔作为一种嚼食嗜好品,在湘潭咀嚼食用历史已超过300多年。湘潭民间有句顺口溜:“养妻活崽,柴米油盐;待人接客,槟榔香烟。”据《湘上痴脱难杂录》记载:明末清初,湖广总督何腾蛟与闯王李自成及其部将联合抗清。由于督师的将帅不团结,削弱了抗清力量,何腾蛟为了解决矛盾,带领人马从衡阳来到湘潭,与清军相遇。时值顺治六年(1650年)初,清朝金亲王因湘潭人民助何抗清,下令屠城九日,杀得湘潭尸横遍野,不下十万,所剩户不上三四十,人不满百口。死人太多,掩埋不及,瘟疫流行。其时有安徽商人程青来来潭,得一老和尚嚼槟榔避瘟疫之法,收尸净域,嚼食槟榔的习惯由此延续并发展开来。民国时期曾在湘潭开设“黄俊记”槟榔店的黄俊良曾撰写《我所知道的湘潭槟榔业》[1],介绍了湘潭人爱吃槟榔的来历:

湘潭人爱嚼槟榔,不仅用于款客应酬,而且具有特殊功效。传说一说顺治元年(1649)清兵屠城,尸横遍城,不下十万,有老僧收白骨,以嚼槟榔避秽;又一说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湘潭大疫,很多居民患膨胀病,吃药无效。县令白璟(广东人)谙医理,明药性,将赴任带来的药用槟榔分给患者嚼之。嚼后均感腹部舒服,再多次嚼之膨胀消失,病痛解除。尔后,原患者常嚼之,未患者也跟着嚼之。自此,湘潭人嚼槟榔逐渐成为习惯。

湘潭槟榔,久负盛名,但湘潭并不种植槟榔。湘潭槟榔主要从海南岛的加积、鸟坡、澄迈等十多个县区贩进。每年的秋末冬初,摘下青果似的槟榔,加水煮出其酸汁,晾晒去其水份,放烘灶上用烟薰干,使青色果变成乌黑皱皮的槟榔,称为统庄。黄俊良文载:

由产地运海口市集中落行,开盘发卖。由号店用人工分门挑选,称为分门槟榔。分门17种,分正庄、泡庄和其他庄口。正庄有十种,即四千五、五千、五千五、六千、六千五、七千、七千五、八千、八千五、九千(每百斤规定的个数)等。由各行号用各自的牌头(牌名)、标记(货名)编成十个字号,作为十个品样的代称。如海口市“林聚生”行自编代号是“南北皆利路,左右进财源”,作为该行的十种规格。分门货以“七千”“八千”(“左”“进”)品种质量最好。泡庄有四种,即五、六、七、八泡,又叫一、二、三、四泡。其中以“四泡”质量较好。其他庄有“花脚”“硬脚”“破米”三种,其中以“花脚”质量为好。分门后成装打包发运到湖南等地销售。

槟榔从海南运到湘潭有两条商路。一条是传统线路,即从海口起运,海船运至广州或合浦,转河运。沿珠江流域溯江而上,经梧州、桂林,再转湘江顺流而下,经永州、衡阳,到达湘潭。另一条线路,由于海运进一步发达,运力增强,可从海口直接北上,从上海入长江,再逆湘江,经岳阳、长沙,到湘潭。据资料显示,从长沙进入的槟榔为:1905年104933磅2528圆,1913年92268磅2374圆,1918年33824磅14639圆。

湘潭槟榔经营形式上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字号,从产地运货来,开盘作价,整批销售;二是店铺,向字号进货,整批零拆;三是胪陈店(俗呼为六成铺子),从店铺批进,开口自制,一般零售为主,有的还营进口批发;四是摊贩,从店铺贩进,临街设摊或提篮叫卖。新中国成立之前,湘潭“年销量约在15000石以上”,折合为900多吨。黄俊良介绍:

经营槟榔业务最早的为广东人,称为“广”帮,多主营字号,资金较大,直接由海口来货。后江西人继起,称“西”帮,多营店铺,资金不及“广”帮。人数众多的算本地人,称“本”帮,一般资金不多,少数经营店铺,多数为槟榔摊贩。

民国初年,湘潭槟榔业务有所复兴。这时,字号虽已消逝,但店铺兴起,取代了字号业务。店铺共有13家。

长沙大火后,许多外地人疏散到湘潭,由于人口增多,货物集中,给湘潭带来了一时虚假繁荣,槟榔业务相应发达,店铺增多。这时,店铺共有28家。

民国三十四年(1945)湘潭光复,槟榔业获得重生,共有槟榔专店24家。“西”帮有周亿利、居一长、洪成、益安、和隆、裕隆、恒利、裕兴隆、鼎成、天成、春和、厚隆等12家。“本”帮有和康、刘福临、万茂、东兴、黄俊记、邬利兴、华兴、信和、正和、甘益记、为仁、喻福兴等12家。胪陈摊贩发展更多,店户人数,远远超过战前水平,年销量约在15000石以上。

湘潭人吃槟榔很是讲究。采摘的青色鲜果先水煮约两小时,使之变成棕红色,再烟薰七天七夜制成干果,然后用清水洗净,开水烫过,喷上少量糖精水,存放二十四小时左右,才可食用。食前用刀把槟榔剖成两至四瓣,点上用石灰加饴糖熬成的卤水,有的人还爱点上一滴桂子油。类似传统方法制作的槟榔嚼块,放入口中反复咀嚼,又甜又涩,芳香满口,越嚼越有味,余味悠长。湘潭人嚼槟榔以海南岛产的为正宗,称之为“海南个子”。另还有泰国个子、云南个子、台湾个子等。

为了加强对槟榔行业的管理,湘潭县民国时期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湘潭城议事会予以监督。当时槟榔业的值年——义昌福、伍正泰、唐正泰、萧正发等强迫涨价,每口槟榔从一文涨至五文,不肯涨价的商户竟遭罚款或罚“台戏”。湘潭城议事会指责了义昌福等胡作非为,勒令他们具结遵守“槟榔每口定价自由,不许限制”。二是湘潭县政府饬令筹建“湘潭县槟榔商业同业公会”。据《金湘潭·商人会馆研究》载,民国三十五年五月《湘潭县槟榔商业同业公会资料》五份,录如下:

一、湘潭县总工会全宗和244卷

县商会、县槟榔商业同业工会关于槟榔业订期成立请派员出席的呈、表册及筹备员名册(略)

二、湘潭县槟榔商业同业公会第一次召开筹备会议录地点:假十三正街爱尔斯

时间: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五日午前十时

出席人:上级委员齐浚霖,会员益安、亿利、正隆、梁宏兴、华兴、德和、福记、怡和福、集兴、万兴隆、和隆、春和、同亿、鼎兴、和康、信和、厚隆、正和、洪成、裕兴隆、蓝东兴、恒利、万茂

开会如仪

推定临时主席:赵锡

纪录:谢庆余

主席报告开会情形上级训词(略)讨论事项:

1.本会应如何推选筹备人员

议决:当推黄俊良、刘才德、梁时兴、周惠泰、吴厚德五人为筹备员,内推定黄俊良为筹备主任。

2.本会人会金应如何缴纳案。议决:分甲乙丙丁四等。①甲等缴纳四万元。②乙等三万元。③丙等二万元。④丁等一万元。

3.本会会员如有改牌加记者,应如何收缴其费案。议决:照章收缴半数。

4.本会收缴入会金是否以法洋为标准案。

议决:当以法洋计算,但必需一次缴清(加牌照章收缴)。

5.本会经常费应如何收缴案。议决:分等级收缴。提议事项:

本会临时会址暂设十四正街信和号槟榔号。选举成立会确定召开会员大会。

理监事以五人为原则,理事一人,候补理事二人,监事一人,候补监事一人。

以上各项呈请 党政上级核准施行。

三、湘潭县商会呈璧字第三百一十号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事由:槟榔业呈赍各项表册请核准备案由

案据槟榔业同业公会筹备主任黄俊良呈称,本会于五月五日假座爱尔斯召开筹备会议,当蒙县府齐委员浚霖蒞临指导一切,兹已筹备就绪,理合连同各项表册纪录呈请察核,准予转呈县府核示,俾便另期改选为祷等情,并附赍会员名册会议纪录会章各件到会。据此,经核尚无不合,理合连同各件,呈请钧府鉴核,准予备案即乞指令饬遵为祷谨呈

湘潭县政府县长戴

计附赍会议纪录会章筹备员名册会员名册各一份

理事长:姜璧宸

常务理事:萧渭臣、马眉山、翁阜山、黄修源

四、湘潭县槟榔商业同业公会筹备员名册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廿二日造(录入者注:共计29人)(略)

五、湘潭县政府指令 潭九社字第175号事由:据槟榔业筹备情形指复饬遵由

令县商会本年五月廿三日璧字第310号呈一件(录原由)

呈附均悉。兹分别核示于次:(一)筹备会纪录讨论第二、三案及提议第三款均应分别产攻章程内注载。(二)该会自拟会章于法不合,应改为行规或决议案,原件发还。(三)除赍册表准存查,仰转饬遵照。此令。随令发还会章一份,余件存。

县长戴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廿八日

伴随着湘潭槟榔业的发展,槟榔文化也应运而生。一些地方花鼓戏、“赞土地”和婚庆之喜等民间百事都有关于槟榔的赞语。还有许多流传在湘潭街头巷尾的民谣:

槟榔越嚼越有劲,这口出来那口进,

交朋结友打圞台,避瘟开胃解油性。

月儿弯弯,槟榔尖尖。

驱瘟提气,神若漂仙。

红白寿喜,离不开它。

海南种植,湘潭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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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新中国建立初期,湘潭县人员到槟榔店务工证件

(湖湘槟榔文化博物馆提供)



槟榔外形类似银锭,故民间将此物象征财富。过去每年春节期间会有一些民间“赞土地”的人员行走到各家各户闹春、赞辞,祝贺春节。主人送口槟榔,赞土地者十分高兴地赞:“老板是个财帛星,拿锭元宝赏阳春”。农村常有新婚之夜闹新房的习俗,闹新房的人都高兴地接受新郎、新娘送的槟榔,并赞道:“新娘槟榔两头翘,一口两口我不要,三口四口不为多,我要五子大登科。”这些习俗生动地反映了槟榔与湘潭人民日常生活和文化习俗的不解之缘。

湘潭人对槟榔拥有独特的嗜好,湘潭槟榔已成为这座古城别具特色的名片。一首缘于槟榔的民谣“吊吊手,街上走,嚼槟榔,交朋友”,流传于湘潭街头巷尾,其中便可折射槟榔在湘潭人心目中重要位置。湘潭人在相互客串中,待客可以不用烟,不用茶,只要敬上一口槟榔就足以表示主人的敬意。

《采槟榔》是一首歌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民歌。

高高的树上结槟榔

谁先爬上谁先尝

谁先爬上我替谁先装

少年郎采槟榔

小妹妹提篮抬头望

低头又想

他又美他又壮

谁人比他强

赶忙来叫声我的郎呀

青山好呀流水长

那太阳已残

那归鸟在唱

教我俩赶快回家乡

这首民歌的曲调是20世纪30年代由中国著名音乐家黎锦光(湘潭籍人)根据湖南花鼓戏十字调和安童调创作,歌词由殷忆秋所作,1940年由周璇原唱。这首从上世纪40年代起传唱至今,尤其是一代歌后邓丽君的甜美演绎,给人们描绘出一幅美丽的南国画景。


参阅文献:

[1]黄俊良.我所知道的湘潭槟榔业.[IN]政协湘潭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 (编).湘潭文史,第十二辑[M].出版社:湘潭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1995年.(原载张作奇编著《槟榔百典》,待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