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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结合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宇顺

副组长:龙 赢、舒 艳

成 员:刘长军、周定港、张继红、陈思颖、王嘉敏、易临群

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根据学院领导变更及分工调整适时调整。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一)生物科学(定向)专业属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不接受转专业申请。其他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三)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5%—20%范围内(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原专业学习成绩总分绩点大于3.02)在原专业学习成绩占专业排名前20%

2)非高考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不能转入;高考改革省(区、市)历史类考生不能转入。

(三)考核及录取

1)考核方式分为转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秋季学期学分绩点和面试结论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排序规则:本人成绩=本人学分绩点/转出专业第一名学分绩点。

3)各专业进入面试人数控制比例11.2(按转入专业指标数计算)。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不递补。

四、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并于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学院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六、其它

本细则自20251月起执行,原《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2438号作废。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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