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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院学发2021年【19号】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推荐细则

院属各班级:

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院2021年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罗 玺

成 员:王宏冀 蒋本桂 李自君  王银凤 唐 婷 崔小娟 孟 尔

陈芝兰 彭喜旭 陈远其 许爱清  邓小波

二、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上一学年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奖励标准每生5000元

四、评选名额23人

五、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业成绩(以平均学分绩比较)、综合查测评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平均学分绩比较),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成绩合格。对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国家计算机二级、CET-6成绩合格或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已认定为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有处分者、恶意欠缴学费者(不办理贷款、不办理缓缴手续)不得参评。

六、评审程序

① 学生填写并打印《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一式两份),打印两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等证书),以及班级推荐证明(见附件二)。

② 各班级务必在10月22日21:00将《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以及班级推荐证明交至院学工办125办公室勤工助学部处,并将《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摸底表》(见附件三)发送至勤工助学部邮箱(2797019156@qq.com)。

③ 勤工助学部整理材料后交给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建议与监督,最后再出终榜。并把本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省教育厅。

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七、工作要求

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公示时不仅公布本学院监督邮箱2728961374@qq.com,同时会公布“学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邮箱(xgc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0731-58290703。

在推选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勤工部孟存亮(QQ2878305593)联系。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020年10月20日